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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試管補助方案】4個細節讓你申請補助更順利

自110年7月1日擴大試管補助方案上路至今已超過5個多月,受惠對象除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外,擴大到一般不孕夫妻,只要夫妻一方是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子的年齡未滿45歲,即可申請政府的補助,在取得補助案號後,依規定於申請日後1年內進行的試管嬰兒療程,都能在完成試管嬰兒療程後6個月內,向政府請款核銷,對想要做試管嬰兒又擔心高額費用的夫妻得以減輕負擔。且政府為了方便民眾辦理,不用特地到衛生機關送件,由不孕夫妻施術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補助的申請與核銷。

*快來看茂盛醫院準備的 試管嬰兒補助方案懶人包

茂盛醫院試管補助服務專案小組特別提醒大家注意以下4個細節,可以讓你的補助申請更順利: IMG_8737
 

1. 夫妻其中一方無法到場親筆簽名

申請夫妻應備妥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印章、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付)等,由生殖機構確認申請資格後列印審查表夫妻簽名,並協助上傳至國健署。遇到夫妻其中一方無法同時到場簽名時,生殖機構能以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待完成簽章後再將相關紙本證明攜帶至生殖機構,並以視訊方式再次確認,以確保權益。

*如遇到此情況,請先聯繫專案小組(電話 04-2234-7057分機1357 | 工作時間 8:00-12:00 ; 13:00-17:00)
 

2. 補助療程期間身份證更換

申請補助案號時由生殖機構協助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進行身份驗證、國健署受理經費申請時也會再次身份驗證,因次在辦理補助期間有更換過身份證件的民眾一定要向生殖機構反應,協助向國健署進行修正,以免影響權益。
 

3. 匯款帳戶資料不正確

匯款帳戶之戶名需為夫或妻的姓名,且不能夠是軍公教優惠帳戶,若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請盡量以提供本國籍帳戶資料為主。

4. 如何請領補助呢?

  1. 首先夫妻雙方要選定您想要做試管嬰兒的生殖機構
  2. 夫妻至生殖機構提出申請並取得資格後,再開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
  3. 試管嬰兒療程過程中需要將收據明細保留
  4. 試管嬰兒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再將請款資料交由生殖機構代為送件
請注意補助申請三大原則:
  • 療程先確認申請資格
  • 療程要也保留收據明細( 影本 )
  • 療程送件請款等三大原則
就能夠讓您的補助輕鬆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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